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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15 来源:昭通保安协会 作者:邓云飞 点击:

 昭通市公安局文件

 
 
昭公治201212

 
昭通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公安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保安服务标志的换发管理工作,促进全市保安员换装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公安厅《云南省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方案》的要求,经市公安局研究,特制定《昭通市2011式保安员服装换装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昭通市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市保安服务业的发展,保安队伍越来越壮大,保安着装也五花八门,一些保安从业单位为降低成本,购置一些劣质的“2000式保安服装”,严重扰乱了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损害了保安队伍形象的提升,一部份保安员着警服或仿警服上岗执勤,严重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形象。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保安协会副会长杨奇、中国保安协会秘书长黄学峰在全国保安服装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云南省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方案》,规范昭通保安服务行业,提升保安队伍形象,推进昭通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方案》要求,昭通市成立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领导小组,组长由昭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尧贵担任,治安支队支队长欧鹏任副组长。下设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办公室在治安支队(简称:市换装办),治安支队政委、考试分中心主任陈进任市换装办主任,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梁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治安支队民警晋家军、昭通市保安协会工作人员陈卿、王浩鑫担任。市换装办统一组织全市的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工作。
二、换装时间
    (一)2012年6月30以前完成保安服务公司2011式保安服装的换发工作。
    (二)2012年11月30以前完成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2011式保安服装的换发工作。
三、保安服装的购买原则、方式
      2011式保安服装实行由保安从业单位统一申报购买的原则,经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保安公司、保安员个人需购买保安服装的需由保安从业单位统一向县、区治安大队申报,经县、区治安大队审核合格后统一上报市换装办,由市换装办审核后统一上报省换装办,由省换装办统一调配。任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不得自行采购或通过服装生产企业采购保安员服装、标志,防止保安员服装市场出现混乱。
      凡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及格,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的人员可以由保安从业单位统一申报购买。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及格,未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的人员不得申报购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未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备案的,不得申请购买。
四、换装范围
      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换装的人员包括:
(一)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民爆、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五、保安服装的管理
      保安员服装实行一人一号管理,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擅自购买、销售、穿着保安服装,保安员个人的服装不得向他人出售、转借。如保安员离开保安行业的:
      1、保安服装由保安从业单位全额出资购买的,必须由保安从业单位收回保安服装、保安标志及胸标;
      2、保安服装由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共同承担购买的或保安员个人承担购买的,保安从业单位必须收回保安标志及胸标。
六、换装程序
    (一)保安服装换发。根据我市实际,各县、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保安从业单位将所需保安服装品种、数量、型号报市换装办,由市换装办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换装办,省换装办进行审核后向生产企业下达生产任务。生产企业完成任务后及时将服装发送至各保安从业单位并负责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保安服饰、标志、保安帽的换发。保安服务标志、服饰、保安帽由省换装办统一调配管理。保安服务标志、服饰、保安帽的供货企业,由省换装办在中国保安协会授权的生产企业目录中选定。各保安从业单位将所需保安服务标志和服饰的品种、数量报市换装办,市换装办及时进行汇总后报省换装办。省换装办进行审核后向供货企业下达生产任务,同时报中国保安协会备案。供货企业及时将标志和服饰发送至各保安从业单位,如有不符合须调换的,直接与供货企业联系解决。
    (三)保安服务胸标。2011式保安服装右胸佩带中国保安协会统一的“保安”字样的保安服务标志。为保安服务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各保安服务企业知名度,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左胸佩带各保安从业单位自行设计的标志,规格为:长:70mm,宽30mm;蓝底白字;内容有两行,上行为保安从业单位名称缩写,下行为保安员编号,编号由保安从业单位按保安员的顺序号自行编写,五位数。如:昭通市天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第一名保安员左胸标志上行文字为“昭通天鹤”字样,下行为“00001”。 样品须报市换装办备案。由市换装办统一订购。
七、要求
      1、各县、区治安大队要充分认识2011式保安服装换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法律、讲纪律的高度,坚决执行《条例》、《办法》和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保安员换装的规定,切实加强保安服装换发工作组织领导,要把换装工作作为当前加强保安管理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2012年底完成换装工作。
      2、2011式保安服装的换装工作纳入2012年全市治安业务工作考核,辖区内未按时完成换装工作的,按照《2012年全市治安队伍与业务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3、保安公司不按时组织完成换装工作的,治安支队将向省厅建议对其“保安服务许可证”不予年度审验;
      4、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按时完成换装工作的,治安支队将取消其保安从业资格,撤消其备案资格。
      5、各县、区必须专设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服装换发工作。
      6、各保安从业单位要注意减轻保安员的负担。保安从业单位要根据保安的职位、工作年限适当承担保安员服装费,尽可能减轻或减免保安员的负担。可采用以下方式承担服装费:一是有实力的保安从业单位可全额承担;二是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共同承担;三是保安员个人全额承担。
      7、各县、区治安大队要按照《保安员着装规范》,加强对正规保安员着装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非保安人员着保安员服装或佩戴保安服务标志。对保安员上岗服务时没有依法穿着2011式保安服装或佩戴保安服务标志的,督促限期改正,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30日为督促整改阶段,2013年6月30日以后仍然着2000式保安服装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8、请各县(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将此方案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保安从业单位,做好换装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各保安从业单位自行设计的左胸标识、购装数量及各县、区联络员上报市换装办(邮箱:ztbaxh@163.com)。保安服装品种、价格及型号的测量等待省厅通知。
联系人:晋家军   13887139581
           王浩鑫   13578078780
 
 
主题词:保安  换装  方案 
抄  报: 本局领导
          各县区公安局
(存档2份,共印16份)
昭通市公安局                  2012年4月5日印发
 
 
附件:
                                 云南省授权的生产企业名单及联系人
 
 
一、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辉    手机:13908718182
联系人:李洁    手机:13888695539
邮编:65022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联盟路339号
电话:0871—5717687
传真:0871-5715808
电子邮箱:408029519@qq.com
二、圣书缘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心平    手机:13849418006
联系人:丁红卫    手机:13707623999
邮编:466200
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迎宾大道6号
电话:0394-4294765
传真:0394-4280995
电子邮箱:78305476@qq.com
三、湖南国盛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利民    手机:13975345888
联系人:胡建强   手机:13604631748
邮编:412213
地址:湖南省醴陵市船湾服装工业区888号
电话:0731-23748888
传真:0731-23735555
电子邮箱:11m0888@163.com
 

(责任编辑:邓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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